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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提取业务 | |
提问日期 | 2025-02-22 | |
标题 | 提取公积金 | |
内容 | 我的第一套全款房提取过两次公积金,第二套房妻子是主贷,我可以提取我的公积金吗 | |
回复内容 |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您反应的问题已收到,经核实诉求人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是属于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的:
1.办理要件: (1)主借款人身份证; (2)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提取其配偶以外其他共有产权人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其他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关系证明); (3)提取申请人银行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一类银行卡); (4)《住房抵押借款合同》; (5)《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产证+全款发票); (6)还款凭证(最近12个月还款明细)。 2.提取申请人范围:借款人、配偶。 3.提取金额:自贷款发放日起一年内,可现金方式提取一次在贷款发放前一个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额度。 首次提取后的再次提取需间隔十二个月(含)以上,提取额为申请日前12个月的偿还贷款本息额。提取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已偿还贷款本息额的,差额部分下次提取不累计计算。夫妻双方年度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偿还贷款的本息额。夫妻双方均为缴存职工的,需同时办理提取。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无该笔贷款记录的不能办理提取。 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首次现金提取金额:自贷款发放日起一年内,可现金提取一次在贷款发放前一个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借款人本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额度。夫妻都有公积金不能分别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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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5-02-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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