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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房贷通”贷款政策指南

2018-05-21 17:07:22  浏览次数:  来源:本站编辑

本指南适用于鞍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针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商品房的贷款申请。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

★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公积金贷款申请过两次不予申请贷款。

  • 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3.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4.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按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借款人购买的商品住房项目是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准入的项目;

    6.借款人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7.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8.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贷款剩余工作年限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一年;

    9.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没有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

    10.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定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1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应提供贷款要件(统一用A4纸复印)

    以下要件为中心、担保公司、登记中心抵押所需要件:

    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3份;

    2.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首页、户主页、借款人页及共同还款人页(借款人与共同还款人不在一个户口本的,同理);

    3.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已婚的结婚证盖章页、照片页;单身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单身证明(其中:未婚的户口本本人页婚姻栏须显示未婚状态;协议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离婚的,需提供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丧偶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4.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

    5.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收入及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2份;

    6.银行还款卡原件复印件1份;

    7.《商品房预协议》、预首付款回执复印件2份;

    8.“房贷通”业务申请单复印件2份

  • 贷款额度、比例、期限及利率

    1.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2. 购买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80%;

    3.购卖商品房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30年;借款申请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计算,即男职工可贷至65周岁,女职工可贷至60-65周岁(按实际退休年龄+5年计算);

    4.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规定执行。

    5. 借款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当期应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借款抵押合同》约定计收罚息。

  • 贷款办理程序

    1.借款人申请:借款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持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贷款窗口进行申请;

    2.中心受理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对借款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并授权公积金中心查询本人征信情况;录入信息并扫描有效证件及其它要件,输出审批表、合同文本、贷款支付凭证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在上述文本上签字确认。

    3.中心复核:复核人员对受理人员提交的贷款卷宗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提交贷款信息。

    4.办理抵押: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房产抵押,由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将借款申请人资料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代办抵押登记。

    5.审批、放款:贷款审批后,由中心计财处将贷款资金划拨至担保公司指定账户内;

  • 贷款偿还

    借款人每月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1.还款方式: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方式还款。还款期内可变更一次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法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

                               (1+月利率)-1

    等额本金还款法月还款额= 贷款本金 +(贷款本金-已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贷款期月数

    2.公积金还款: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可与中心签订《委托冲还贷协议》,中心每月从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公积金账户中扣划公积金贷款本息。当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从银行卡中扣划。

    3.银行卡扣划:借款人与中心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后,中心每月从银行卡中扣划贷款本息,借款人应在每月的放款日前将当期应还本息款存入卡内。

    4.提前部分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款满12个月后,可申请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每次偿还本金不低于5万元。借款人部分还款时,可以选择用还款账户还款、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划转还款、银行还款账户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划转组合等方式还款。

    5.提前全部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款满12个月后,可申请提前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则借款人与中心的借款合同在贷款本息还清后即告终止。

    6.逾期罚则:借款人未能按照《借款抵押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造成贷款拖欠的,视为逾期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中心有权对逾期次数较多的借款人不良记录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新政策:

    1.高校、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未超过五年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在正常贷额度基础上,单人贷款上调5万元,双人贷款上调8万元。

    2.个体自然人贷款需满足下列条件:

    ①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②有工作及收入稳定的保证人保证。保证人需缴存公积金满一年,且距退休年龄大于5年。在保证期间,保证人不能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也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③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且贷款期限男性不超60周岁,女性不超55周岁;④办理公积金贷款后,需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冲还贷协议》,月缴存额不低于每月应还贷款本息额,公积金中心每月直接从其公积金账户内扣划;⑤办理公积金贷款后,应继续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如欠缴3个月以上,则执行同期商业住房贷款利率。

    温馨提示: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根据购卖房屋所在地可直接到中心城区办事大厅、海城办事大厅、台安办事大厅、岫岩办事大厅办理公积金贷款,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最新实行政策为准)


  *温馨提示:文件中所提及的复印件均可在我中心办事大厅进行免费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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