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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顺利完成

2020-07-03 09:57:17  浏览次数:  来源:本站编辑

  6月30日,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完成2019--2020年度结息工作。共为全市4,925 个缴存单位308,218名缴存职工(含集中封存账户103,898名)结付存款利息12,913.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48.99万元,同期增长14.64%,人均结息418.97元,全部利息已于当日准确、足额计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的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日,计息周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中心”对职工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住房公积金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结息后,利息自动计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让缴存职工获得了合理的存款收益,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性,使全市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切实得到了实惠,进一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普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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