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2021-03-31 09:04:25 浏览次数: 来源:本站编辑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4月6日(星期二)上班。节假日期间,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综合办事大厅及县(市)分中心综合办事大厅停止业务办理,客服热线12329暂停人工咨询服务。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