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群众办事通”办事指南
事项76:全款购买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商品住房的提取
一、提供的材料:
(一)购房人身份证;
(二)同时提取配偶住房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三)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
(四)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全额购房发票;
(六)契税完税证(免契税的提供免税证明)。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购房人本人、配偶。
事项77:全款购买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商品住房的提取
一、提供的材料:
(一)购房人身份证;
(二)同时提取配偶住房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三)同时提取配偶以外其他共有产权人住房的,提供其他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关系证明;
(四)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
(五)《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六)契税完税证(免契税的提供免税证明)。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购房人本人、配偶及其他共有产权人。
事项78:全款购买二手住房的提取
一、提供的材料:
(一)购房人身份证;
(二)同时提取配偶住房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三)同时提取配偶以外其他共有产权人住房的,提供其他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关系证明;
(四)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
(五)《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六)契税完税证。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购房人本人、配偶及其他共有产权人。
事项79:全款购买房改房的提取
一、提供的材料:
(一)购房人身份证;
(二)同时提取配偶住房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三)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
(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五)购房收据。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购房人本人、配偶。
事项80: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取
一、提供的材料:
(一)建房人身份证;
(二)同时提取配偶住房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三)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
(四)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建造、翻建的批准文件及《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建房人本人、配偶。
事项81: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一、提供的材料:
(一)产权人身份证;
(二)同时提取配偶住房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三)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
(四)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
(五)《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修房人本人、配偶。
事项82:房屋征收安置扩大面积的提取
一、提供的材料:
(一)征收安置人身份证;
(二)同时提取配偶住房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三)提取申请人银行卡;
(四)房屋征收安置协议;
(五)《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六)契税完税证(免契税的提供免税证明)。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购房人本人、配偶。
事项83:贷款首次现金提取
一、提供的材料:
(一)主借款人身份证;
(二)同时提取配偶及共同还款人住房的,提供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三)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借款人本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
事项84:偿还贷款本息的提取
一、提供的材料: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借款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
事项85: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
一、提供的材料:
(一)主借款人身份证;
(二)同时提取配偶及共同还款人住房的,提供配偶及共同还款人身份证、结婚证;
(三)提取申请人银行卡;
(四)《住房抵押借款合同》;
(五)《商品房买卖合同》;
(六)还款凭证。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借款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
事项86:偿还二手房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
一、提供的材料:
(一)主借款人身份证;
(二)同时提取配偶及共同还款人住房的,提供配偶及共同还款人身份证、结婚证;
(三)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
(四)《住房抵押借款合同》;
(五)《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六)契税完税证;
(七)还款凭证。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借款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
事项87:无自住住房且租住住房的提取
一、提供的材料:
(一)租房人身份证;
(二)户口登记簿;
(三)同时提取配偶住房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四)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
(五)无房证明;(本人、配偶、子女,)未成年子女名下有房产的,视为有房,不能办理租房提取。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租房人、配偶。
事项88:异地购房提取住房
参照上述相应情形办理,必须提供购房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工作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
事项89:退休提取
提供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银行卡、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退休审批表)。
事项90:出境定居
提供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户口注销证明、出境、出国定居证明(移民证明或居住国永久居住证)。
事项9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提供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银行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劳动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或伤残证(1-4级)、残疾证(1-2级)。
事项92: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
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银行卡、职工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代取人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提取人变更申请表》;单位同意死亡职工配偶、子女或父母代取的,需在《提取人变更申请表》上签署书面意见;单位不出具书面意见或他人代取的,需出具公证部门出具的遗产继承公证书、代取人身份证。
事项9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在本市提取
账户转移至托管账户集中封存管理满二年仍未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提供提取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
事项9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提取
提供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事项9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提供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银行卡、《鞍山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领取低保款的银行存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事项9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的材料:
1. 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 银行卡;
3.《鞍山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4. 领取低保款的银行存折。
事项97: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
提供要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
2.中心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受理、审批贷款8个工作日,发放贷款3个工作日。
事项98:购买二手房贷款
一、未过户二手房办理要件:
1.卖方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
2.未过户至借款申请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
3.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房屋价格评估报告;
4.二手住房买卖网签合同;
5.首付款存入证明(资金监管证明);
6.中心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受理、审批贷款8个工作日,发放贷款3个工作日。
二、已过户二手房办理要件:
1.由中心或房产部门认定的原《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已转移至借款申请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房屋价格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不能高于实际缴税价格10%,仅限于海、台、岫地区);
4.二手住房买卖网签合同;
5.契税完税证(未体现成交金额提供交易发票,仅限海、台、岫地区);
6.中心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受理、审批贷款8个工作日,发放贷款3个工作日。
事项99:商业住房贷款转贷款
提供要件:
1.《鞍山市商业住房贷款转贷款审批表》;
2.原商业住房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商业住房贷款还款流水和贷款余额证明;
3.房产证原件(或全款购房发票);
4.办理原商业住房贷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房提供住房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评估报告单、产权证)及与原商业住房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5.中心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受理、审批贷款8个工作日,发放贷款3个工作日。
事项100:房贷通
参照购买商品住房的贷款类型办理,且必须提供《商品房预定协议》、预首付款回执、“房贷通”业务申请单。
事项101:异地贷款:
参照商品房、二手房贷款业务办理。
事项102:住房贷款合同变更
一、还款账户变更:
(一)变更还款账户的条件:
新开卡银行应与原受托银行一致。
(二)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
2.新开银行卡、开卡凭条。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二、还款方式变更:
(一)变更还款方式的条件:
1.变更还款方式后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55%;
2.还款方式变更需主借款人本人申请。
(二)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
2.有效的收入证明。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三、贷款缩期:
(一)贷款缩期的条件:
1.缩期后借款人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55%;
2.申请缩期后还款期限不得低于已还期限;
3.缩期需主借款人本人申请。
(二)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
2.有效的收入证明。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四、借款人变更:
(一)因借款人死亡申请变更借款人的,其继承人应提供如下材料:
1.借款人死亡证明;
2.继承人有效的身份证明;
3.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4.有效的收入证明。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二)因借款人结婚申请变更借款人的,借款人及借款人配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有效的收入证明。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三)因借款人离婚申请变更借款人的,借款人及借款人配偶需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申请的条件:
1.贷款债务及房屋权属需全部归夫妻其中一方且该方应为缴存职工。原借款人不计算贷款次数;归属权一方不是缴存职工,还继续偿还贷款的,原借款人计算贷款次数;
2.承担贷款债务方需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协议离婚的需借款人与原配偶共同申请;法院判决离婚的需贷款债务及房屋权属归属方申请。
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原配偶有效身份证明;
2.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有效的收入证明。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四)因第三方抵押人离婚申请变更抵押人的,抵押人及配偶需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申请的条件:
1.房屋权属需全部归夫妻其中一方;
2.变更后的抵押人同意继续抵押该房屋,作为该笔贷款担保;
3.协议离婚的需抵押人与原配偶共同申请;法院判决离婚的需贷款债务及房屋权属归属方申请。
提供的材料:
1.第三方抵押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
2.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共同还款人变更:
申请的条件:
1.单身贷款购房,婚后增加共同还款人的;
2.婚姻变化,借款人不变,需变更共同还款人的。
提供材料:
1.增加共同还款人:
(1)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有效的收入证明。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2.变更共同还款人:
(1)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
(2)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有效的收入证明。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六、其它变更:
贷款期间内,借款人更名、通讯地址、电话等联系信息等发生变更的,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心申请,经核实借款人身份后,在贷款信息系统中登记变更信息。
事项103:住房提前还贷
条件:借款人还款满12个月后可申请提前部分还款或全部还款。每次提前部分还款不少于5万元,提前偿还贷款不收违约金。
借款人办理全部或部分还款时,可以选择用还款账户还款、住房账户余额划转还款、银行还款账户与住房账户余额划转组合等方式还款。
要件:借款人的身份证、银行还款卡。
贷款业务办理统一要件: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2.已婚借款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
单身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单身证明(其中协议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离婚的,需提供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丧偶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3.借款申请人和共同还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有效收入证明;
4.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